信息来源: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
黄山市人民政府:
《关于批准祁门县西坞里水库备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请示》(黄政〔2019〕46号)悉。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
一、同意祁门县西坞里水库备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。备用水源保护区范围为:
(一)一级保护区。西坞里水库正常水位170.5米高程线以下全部水域,一级保护区水域以外200米范围内、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的陆域。
(二)二级保护区。西坞里水库一级保护区以外,流域分水岭以内的陆域。
二、黄山市及祁门县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《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切实做好祁门县西坞里水库备用水源保护区保护和监管工作,落实饮用水水源安全防范各项措施,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。
三、省生态环境厅、省自然资源厅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、省水利厅等要加强对保护区保护和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。
安徽省人民政府
2019年10月8日